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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赠与合同优秀

作者:储xy 安置房赠与合同优秀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置房赠与合同优秀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乙方用户基本信息:

用户名称: ;联系地址: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机械信息:

机型/机号: ;发动机型/机号: ;工作小时: ;

2、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每隔250h或500h的终身免工时费定期保养服务;

(3)每天/每周例行保养的指导和技术咨询;

(4)提供专业、快捷的维修服务;

(5)提供小松、山推等工厂的纯正配件;

(6)在南京钢加购买的零件可免运费送货上门(大件除外);

(7)因甲方保养或维修不当所引起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出发,承诺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 乙方需履行的义务:

(1)凡享受以上优惠服务条件的乙方,需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

(2)乙方在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服务网点购买配件时,需索要正规发票。甲方将依据提供的正规发票实施相关的质量保证。

4、 保证期外维修的收费规定:

(3)里程收费标准为:按来回公里数向乙方收取,单价里程以2.00元/公里。

5、 收费方式及质量保证: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合计金额当次收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费用。乙方可凭发票享受修理的保证期三个月,零件可享受六个月的保证期。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安置房赠与合同优秀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有设备 台,清单如下: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从二零一年 月 日起至二零一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金额: 年设备维护费人民币 元(大写 )。

1、本协议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方式,即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先付 服务费,剩余 服务费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2、补充说明:

1、从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之日起,甲方应免费为乙方解决所签订协议内的所有设备的各种硬件故障(注:如需更换配件,甲方只收取配件费),并免费回答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可打电话向甲方请教有关使用设备的各种问题,甲方积极回答并向乙方提供设备保养的各种预防措施。

3、在协议履行期间,当甲方接到乙方打来的维护电话时,甲方短时间内如不能在电话里解决故障问题应在 小时内响应上门服务。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设备始终没有出现故障,甲方每 天对乙方设备做例行检查一次。

5、服务电话:13767714741

6、服务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如特殊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例外)。

7、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甲方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门服务时,甲方应提前对乙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乙方设备得到正常维护。

1、乙方在确认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说明设备的故障情况,给甲方维护人员提供维护现场,积极配合甲方维护人员使其尽快排除故障,使设备正常工作。

2、由于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给维护带来不便,致使维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后立即生效,到协议期满时自然终止并失效,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安置房赠与合同优秀篇三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

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________进行修缮。

第三条 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

第四条 材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五条 检验

第六条 修缮修理时间

第七条 质量要求

第八条 资料提供

1.定作人于_________时间,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___________。

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十条 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中途变更的后果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_________,并满足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 保管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_________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

2.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_________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定作人可以在经承揽人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第十六条 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完工后,交付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验收

1.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定作人来负担。

第十八条 修缮费用

本次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元,定作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在本次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第二十条 保修

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承揽人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换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承揽人退还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承揽人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未经承揽人同意而拖欠承揽人货款。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定作人:

1.定作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揽人:

1.承揽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置房赠与合同优秀篇四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二、工程内容及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通过工程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给业主,按照工程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特殊的见施工合同约定)。

三、维修费及质保金:

1、甲方委托乙方维修时的维修费用含:乙方维修人员的管理费、维修人工费、材料费及车旅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取费标准按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办理。

2、质保金:乙方在维保期完后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跟踪追回质保金,乙方应协助和配合。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得任意增加该施工承包合同之外的工程量予乙方。若需增加合同之外的工作量,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维修增项协议。

2、甲方需在工程交予乙方维修前,完善该工程的所有验收和交接手续,并保证该工程质量的合规、合法性。

3、维修期间,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协调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关系,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4、交接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业人员陪同甲方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

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接到维修通知后,乙方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7、因甲方或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经第三方鉴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8、乙方应建立回访制度,即半年一次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

9、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乙方必须填写《工程维修派工单》,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10、在维修期间,甲方必须指定维修联络人,与乙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乙方维修服务工作,甲方维修联络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因无法沟通导致经济损失的,皆由甲方负责。

甲方维修联络人:联系方式:

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执,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即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不可预见,在本协议履行时不可避免发生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性突发事件,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期: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协议方可生效。

2、协议终止期:在双方本协议执行完毕后,协议终止。

3、乙方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单方解除本协议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情况对乙方实施补偿。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持壹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安置房赠与合同优秀篇五

乙方:

为保证甲方车辆得到良好的保养维修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该协议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3、必须将在修车辆送至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第一时间将甲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

4、甲方车辆如需救援,必须无条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救援服务;

7、维修保养价格标准,必须依据市场统一价格或低于同行报价。

三、费用结算:

维修保养至一定费用(一万元之内)时,适时由乙方凭甲方维修单、乙方结算单出具发票,由甲方转账支付。

四、违约责任:

3、甲方需及时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用;

4、违约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

五、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