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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委托书才有效(模板20篇)

作者:QJ墨客

范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展示出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特点和规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有效借条有哪些

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全部本息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还清。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需征得出借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违约责任: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需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同时出借人有权私自出售与借款人有关的任意资产或股份用于追回借款,需通过上诉法院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

借款人(签字)。

借款时间:

打借条有效时间

手打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就是借条到还款时间两年内都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的有效期。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这个期间是可以中止中断的。

出借人不要机械地理解这个2年诉讼时效,2年的起算点根据借条内容有所不同。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款期限的,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上没有注明期限的,从出借人催要借款时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及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延伸阅读:

律师回复:

一、具体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和经济纠纷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经济纠纷中借款人本身是不存在这样非法占有目的的。通常认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你所说情况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你的钱财为目的采取了欺骗行的话,这是属于诈骗的.从你所说情况看,对方是属于诈骗钱财。

二、法条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效法律借条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身份证复印)。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xx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打借条有效时间

最近有人说借了钱给朋友,当时对方打了一张。

借条。

可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还没有还。遇到这种事情每个人肯定都心烦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怎么办呢?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借了钱给了别人打借条有效是多长时间相关方面的知识供你参考。

手打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就是借条到还款时间两年内都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20xx年的有效期。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这个期间是可以中止中断的。

出借人不要机械地理解这个2年诉讼时效,2年的起算点根据借条内容有所不同。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款期限的,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上没有注明期限的,从出借人催要借款时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及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延伸阅读:

律师回复:

一、具体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和经济纠纷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经济纠纷中借款人本身是不存在这样非法占有目的的。通常认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你所说情况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你的钱财为目的采取了欺骗行的话,这是属于诈骗的.从你所说情况看,对方是属于诈骗钱财。

二、法条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借条才有效

借条上下两端被剪裁,被起诉的借款人辩称被剪掉部分有一句重要的话,证明这张借条上写的话不能当真,故否认借款存在。法院审理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借条下方被剪裁部分“倾向有字迹存在”,不能证实被告提出的下方另有其他文字的主张,一审判决被告还钱。

原告李某和被告徐某曾有生意往来。李某诉称,徐某因故向其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但到期后徐某并未还款,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还钱。法院审理中,徐某否认存在欠款,辩称借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系在与李某做生意期间用来教李某如何书写欠条的样本,欠条底部原有一句证明该字条用途的话,但被李某剪掉。

法院经调查发现,借条在抬头“借条”两字以上及落款“借款人徐某”以下部分均经过剪裁。物证司法鉴定部门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下方被剪裁部分倾向有字迹存在”。

法院认为,依据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确认原、被告之间为借款关系。该借款关系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确认为合法有效,被告理应归还上述款项。被告否认欠款存在,亦不认可证人证言,主张借条下方被剪裁部分另有其书写的表明借条用途的一句话。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借条下方被剪裁部分“倾向”有字迹存在,该鉴定结论不能证实被告提出的落款下方另有其他文字的主张。此外,被告未能提交相应证据,故原告提交的证据优于被告。综上,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8万元。

延伸阅读。

写借条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有效借条有哪些

今有xxx向xxx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xxx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条委托书

委托方(公司名称):

受托人姓名:

我(公司)委托上述受托人办理_____有限公司企业抵押借款的相关事项,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权限范围:

1、协助递送相关材料给出资方,并及时报备委托方借款的进展情况;。

委托人签字:委托方公司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委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三日内有效。

委托日期:年篇二:车辆年审授权委托书

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年审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篇三:车辆年审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

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法律有效借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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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有效期案例

借钱给朋友,朋友却一直没有还,你是否会担心这钱啥时候能要的回来?是不是拖得太久就要不回来了。当然不完全是。得看情况。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孙先生与王先生是好朋友,十年前,王先生急需用钱,向孙先生借了两万元,并写下借条。孙先生不急着用钱,也就一直没问王先生还钱。20xx年,孙先生在一次朋友聚餐时对王先生说,自己要出国,可能需要用钱,如果自己钱倒不开的话,会联系王先生,让王先生有所准备。王先生当时就表示,如果孙先生需要的话,他随时可以把钱给孙先生,在场的其他朋友也都听到了。但孙先生并没有向王先生要钱,就出国了。一年前,孙先生回国发展,一次在和朋友吃饭时无意中提起这事,有个朋友说,孙先生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要回这笔借款,是否真如这位朋友所说呢?当然不是。以下是律师的分析解答:

债权人不主张,权利仍有效。

我国《民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我国《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孙先生对王先生主张还款的权利,应当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王先生向孙先生出具的借条上,并未载明还款期限,因此,只有当孙先生向王先生明确要求其还款之日起,才算是向王先生主张了权利。”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鸥说,如果此时王先生不还钱,孙先生的债权才能认为是被侵害,则孙先生请求法院保护期债权这一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时间为两年。“至于孙先生曾经跟王先生提到过可能用钱的问题,因为他并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王先生还钱的主张,而只是表示了一种可能性,并且最后没有实施,因此不能被认为是对王先生主张了权利。

延伸阅读。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有效的借条

手打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就是借条到还款时间两年内都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20xx年的有效期。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这个期间是可以中止中断的。

出借人不要机械地理解这个2年诉讼时效,2年的起算点根据借条内容有所不同。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款期限的,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上没有注明期限的,从出借人催要借款时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及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延伸阅读:

律师回复:

一、具体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和经济纠纷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经济纠纷中借款人本身是不存在这样非法占有目的的。通常认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你所说情况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你的钱财为目的采取了欺骗行的话,这是属于诈骗的从你所说情况看,对方是属于诈骗钱财。

二、法条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效的借条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7、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1、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你还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

验车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河北国大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韩金龙律师前往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复制国大德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变更、年检等工商登记档案。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人盖章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完成止。

委托人:河北国大连锁商业有限公司2014年1月10日。

委托人河北国大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韩金龙律师前往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复制北京宣威吉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工商设立、变更、年检等工商登记档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人盖章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完成止。

委托人:河北国大连锁商业有限公司2014年1月10日。

委托人河北国大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韩金龙律师前往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复制北京市京东创业经贸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变更、年检等工商登记档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人盖章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完成止。

年月日,前期委托书作废,如期间有变动请以发函为准,请贵司予以协助办理为盼!

谢谢。

公司。

法人授权委托书(受理单位名称):

现授权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

____公证处:

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为全权代表,与我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协议书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

委托权限:

委托时限: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xx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xx委托日期:2009年06月15日

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被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委托事项:xxxx委托权限:委托时限: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男/女,汉族,年。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平潭海峡如意城苑幢室业主。联系电话:

受托人:,男/女,汉族,年。

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兹委托代为本人办理有关海峡如意城项目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一切事宜,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为签署相应确认书、承诺函等文件;2、代为领取相应抵用卷等;3、代为选择、认购车位并办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署手续;4、代为办理车位的款项缴纳手续,并领取相应付款收据/发票;5、代为领取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凭证原件。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尚需相关手续全部完成之日止。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作所为及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权转委托权。

委托人:

受托人:

付款委托书xxxxxx有限公司委托xxxxxx有限公司支付xx款给xxxxxx有限公司,付款方式有现汇、承兑。委托书有效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有效的借条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有效的借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最简单有效的借条

今借到____中学学生演出服(衣服和裤子)拾套,于______日归还。

此据。

____中学(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的借条

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全部本息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还清。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需征得出借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违约责任: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需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同时出借人有权私自出售与借款人有关的任意资产或股份用于追回借款,需通过上诉法院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

借款人(签字)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有效的借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效的借条

孙先生与王先生是好朋友,十年前,王先生急需用钱,向孙先生借了两万元,并写下借条。孙先生不急着用钱,也就一直没问王先生还钱。20xx年,孙先生在一次朋友聚餐时对王先生说,自己要出国,可能需要用钱,如果自己钱倒不开的话,会联系王先生,让王先生有所准备。王先生当时就表示,如果孙先生需要的话,他随时可以把钱给孙先生,在场的其他朋友也都听到了。但孙先生并没有向王先生要钱,就出国了。一年前,孙先生回国发展,一次在和朋友吃饭时无意中提起这事,有个朋友说,孙先生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要回这笔借款,是否真如这位朋友所说呢?当然不是。以下是律师的分析解答:

债权人不主张,权利仍有效。

我国《民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我国《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孙先生对王先生主张还款的权利,应当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王先生向孙先生出具的借条上,并未载明还款期限,因此,只有当孙先生向王先生明确要求其还款之日起,才算是向王先生主张了权利。”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鸥说,如果此时王先生不还钱,孙先生的债权才能认为是被侵害,则孙先生请求法院保护期债权这一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时间为两年。“至于孙先生曾经跟王先生提到过可能用钱的问题,因为他并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王先生还钱的.主张,而只是表示了一种可能性,并且最后没有实施,因此不能被认为是对王先生主张了权利。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验车委托书有效期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自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或代理单位(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被委托人指机动车所有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代理单位指经公安车管部门备案、有代理资质的汽车销售商或中介代理机构。

2、被委托人或经办人应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亲自提交本委托书。

3、委托人、被委托人和代理单位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