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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精选5篇)

作者:纸韵 最新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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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一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陕西专员办)各项工作规范、协调、高效运转,切实履行财政部赋予的职责,根据《财政部专员办工作规则》和陕西专员办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管理,严格从严治处;转变工作作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干部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团结和谐型机关。

二、办领导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顾全大局;联系群众,改进作风;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工作人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根据财政部授权严肃执法,热情服务,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服从领导,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努力完成财政部和本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陕西专员办要结合陕西省地区实际,认真落实财政部的各项决策和本办各阶段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

五、要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对需要及时办理的重要事项由办公室进行督办,并按规定程序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六、要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强化行政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七、专员办实行监察专员负责制。监察专员(或主持工作的副监察专员,下同)领导专员办工作。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巡视员、副巡视员协助监察专员工作。

八、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工作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办党组会议、专员会议或专员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九、陕西专员办日常工作由监察专员、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分工负责处理。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按照各自分工或监察专员的委托,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或负责某个专项任务。巡视员、副巡视员根据领导班子的授权,可协助班子成员负责某项工作或分管某个处(室),或受监察专员委托进行有关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十、领导班子成员及巡视员、副巡视员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工作中要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处理事项,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及其他厅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要及时向监察专员请示或报告,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报告。办领导参加财政部或陕西省委、省政府等重要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其他领导通报,会议文件等应送相关办领导传阅后交办公室存查。

十一、监察专员外出期间,专员办的工作由监察专员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及厅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外出期间,其分管或负责的工作由监察专员委托其他领导代管。

十二、各职能处(室)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处长(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副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正副职之间要团结协作,在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处内工作人员在处长领导下,按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尽心尽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十三、陕西专员办实行党组会议、专员会议、专员办公会议、处(室)会议制度。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重要法律、法令、决议;

(二)贯彻财政部、驻地省委、省直工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三)研究讨论向财政部、驻地省委、省直工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或报告;

(四)研究或决定陕西专员办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内设机构处级干部的调用及处级以下人员的任免;

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重要的财务事项;

5.涉及党纪、政纪的重要问题。

(五)需由党组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一)研究落实财政部部署的任务,办党组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三)研究对重大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

(四)研究经费预决算及经费分配,购置大宗物资、处置资产等事项;

(五)其他须由专员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处理监督检查等业务事项,研究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等问题;

(四)讨论、制定、修改办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研究办内职工的生活福利问题;

(六)其他应由专员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十七、党组会议、专员会议、专员办公会议须由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下同)参加方可举行。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会议决议须由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指示;

(二)传达党组会议、专员会议及专员办公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三)根据全年工作要点,研究安排本处(室)的工作计划;

(五)研究执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监察专员、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巡视员、副巡视员可按照分工或受监察专员委托召开专题会议或沟通会议,通报、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十、陕西专员办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或向上级部门报送重要问题的请示、建议,事先应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开展民主协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十一、各处(室)提交党组会议、专员会议、专员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要事先做好相关准备,有关意见要有简要文字材料,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办公室统一安排。对重要的人事安排或重大的业务事项,应将有关的文字材料提前送达参加会议的办领导阅知。

二十二、参加人员要按时到会,并要遵守会议纪律。对党组会议、专员会议、专员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决定事项有不同意见、未被会议采纳的,允许保留,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对会议内容、决定以及个人发表的意见等,在尚未对外公布前,与会人员不得外传。

二十三、党组会议、专员会议、专员办公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编写,分别由党组和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经党组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审阅后立卷存档,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 公文审批

二十四、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机关公务处理办法》(财办[2002]3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办理。

二十五、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行文规则,严格按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进行公文处理,确定行文关系。

对于有关单位补交中央预算收入,退还财政资金,停止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扣缴应缴中央财政的款项,向被监督单位的上级机关提出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建议等,应作出处理决定或制发相应公文。

对于有关业务问题。一些业务可按职权范围向被监督检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行文,也可以向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行文。

一些业务可向国务院各部门设在当地的机构行文,也可以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门设在当地的机构联合行文。

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下达的重大违纪问题处理决定,向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发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议书,向当地政府有关业务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设在当地机构的重要行文,要同时抄报财政部。

二十六、严格界定行文权限,严把公文签发关,避免公文过多过滥。

以专员办名义对外正式行文,由监察专员签发,监察专员外出,由委托的办领导签发。

专题材料,情况反映、工作简报等上报财政部的信息一般由分管的办领导签发,涉及重要案例的专题材料由监察专员签发。

二十七、陕西专员办所有来文、来电一律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上传办公平台。其他处室一律不得接收,更不允许自行处理、先斩后奏。各部门收到来文要及时交办公室上传办公平台,经办领导阅签后,再由相应的处室处理。办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要及时送交办公室登记、上传、传阅、收存。

二十八、办公室将新到来文上传办公平台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对文件提出阅读范围和拟办意见,报办领导阅批后由办公室分转相关处室办理。监察专员阅批办内所有来文、来电;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巡视员、副巡视员阅批综合性、全局性文件及分管工作方面的文件。

二十九、各处(室)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综合工作,负责文件、会议通知等的收发、传送、保管工作。要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做到及时、迅速、安全,存放整齐,查用方便;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立卷、归档或清返、销毁工作。

第五章 请示汇报

十、监察专员除财政部统一安排外,因公或因私离陕外出,应提前将外出事由、时间、地点以及代主持工作的领导等情况向财政部(人事教育司)报告,并向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通报;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巡视员、副巡视员离陕外出,应事先将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向监察专员报告并通报办公室,同时在办公平台登记挂出。

三十

一、副监察专员、专员助理、巡视员、副巡视员对分管工作的主要情况或需提交研究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监察专员汇报。监察专员认为不妥的有权纠正。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与有关人员商定或召开专员会议、专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十

二、各处(室)副职对分管的工作情况或需集体研究的重要问题,要向正职汇报。正职认为不妥的,有权纠正。需要研究决定的,要召开处(室)会议研究决定或提请办领导决定。

三十

三、监察专员及各处(室)正职不在机关时,委托副职负责日常事务。监察专员或各处(室)正职回办后,副职要及时汇报主持工作期间的有关情况。

三十

四、办领导参加上级有关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其他领导进行通报;各处(室)负责人代表我办参加财政部或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对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专员会议汇报。

三十

五、各处(室)召开有关会议,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对无办领导参加的会议,会后要及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情况。

三十

六、各处(室)负责人离陕外出,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平台上挂出。出差办理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办领导汇报。

工作人员外出工作,须在办公平台挂出。任务完成后,及时注销,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十

七、对办领导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要及时向交办的办领导汇报。

三十

八、各处(室)负责人向财政部(含电话)请示、汇报工作,要事先向办领导请示,事后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备查。

三十

九、一般情况下,请示问题应逐级进行。当事情较急且主管领导外出不在时,可电话请示;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可越级请示。主管领导回办后必须及时报告。同一事项不得多头请示。如认为主管领导的意见不妥,应进一步说明理由,必要时可越级反映情况。但在主管领导的意见未修正前,应认真执行。

第六章 协调督查

十、各处(室)之间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对涉及两个以上处(室)的工作事项,要协商牵头处(室),不推诿、不扯皮。如协商不一致,由办公室将各方意见整理后报办领导或专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各处(室)不得自行处理尚未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

四十

一、对财政部和办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办党组会议、专员会议及专员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处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

四十

二、承担办理重要事项的处(室),要在指定的日期内办结。因特殊原因按时办结有困难的,要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对不报告情况、不说明理由导致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承办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审批制度

四十

三、涉及人员工资、经费和固定资产等方面的事项,各处(室)应先向办公室送交申请及有关材料,由办公室汇总并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专员办公会议议定。

四十

四、有关业务方面的审批事项,按现行制度办理;如有不健全和不完善的方面,待现有制度完善后再按新制度执行。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和我办具体规定办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超越权限自行审批。

第八章 保密制度

四十

五、陕西专员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认真执行《财政工作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保守被监督单位的商业秘密。涉密资料要从严管理。

四十

六、机要文件要按级别阅读。如需超级别阅知,除办公室文秘人员外,其他人员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四十

七、带有密级的资料和数据不能超范围发送,不能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引用。外网、手机杜绝泄密。复印涉密文件、资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

四十

八、如发生泄密事件,要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十

九、工作人员不得将非涉密文件列为涉密文件,影响文件的传阅和政务公开。

第九章 作风纪律

十、陕西专员办工作要与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部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组织或安排的相关教育活动,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基层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十

一、办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及陕西专员办制订的各项廉政规定和廉政要求。

五十

二、陕西专员办要施行政务公开,强化责任意识,对符合规定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并作出解释。对因推诿、拖延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十

三、办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注重调研。提倡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多办实事,少说空话。

五十

四、陕西专员办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征求被监督单位对陕西专员办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对反映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十

五、陕西专员办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观念,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同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五十

六、各处(室)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日志,按规定搞好各类考核评比和奖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章 附则

五十

七、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十

八、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发布的我办各项制度中有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三

新学期就这样结束了,而监察工作也完满结束。我们谨记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怀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信心,认真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各辅导员的帮助和各班、各部门同学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以及本部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得到了广大同学的肯定,同时监察部也在不断的改善和进步。

学期初,我们新一届监察部成员确定由社团部成员担任,我们系监察部的学生工作集体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与此同时监察部还分配干事定期旁听其他部门的会议,检查该部门出勤表现情况、例会参加情况。(到目前为止本人共开例会3次)

监察部各成员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对其他部门的工作给予相应的支持,要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在很多的活动中我们监察部的成员形象没有舞台上的演员那样流光溢彩,但是我们在台下默默地为他们付出,也为我们院展现了另外一种新形象!我们做任何一项工作,出色的完成任务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但是其真正的意义不仅于此。我们做学生工作的出发点是为同学们服务,落脚点是成人达己,互利共赢。完成任务,成人的目的达到了,那么达己就要求我们从一项工作,活动中有所领悟,有所启发,不能单纯的只为了完成任务而工作。比如我们可以学习到工作的方式、途径、态度等。能够有所领悟,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应用于实践,如此,我们方能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己。

这学期的工作快结束了,回望过去,自己在工作中还是有很多的不足,有几次都没有去监察,自己身为监察部成员去监察别人却还自己都没做好本职工作,对此,我已经写过检讨,并且认真的反省着自己的行为,下不为例,我下次一定做好,认真工作,为部门添彩~!

下学期的工作我们一定做到:

1、提高监察部内部人员素质,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2、进一步加强内部成员的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的学习

3、工作中要开动脑筋,主动思考,探索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思路

加油,一起为环艺系监察部添彩!

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采取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主业,强化“两个责任”,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第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两个责任

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部门副职兼职廉政监察员,使他们真正肩负起审判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双重职责,实现“一岗双责”全覆盖。突出了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执纪监督责任。院党组年初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同志带头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对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院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季度工作,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司法廉洁意识

一是及时传达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对上级有关纪检监察文件精神和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及时学习和贯彻,由各部门组织讨论,认真反思、吸取教训。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今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继开展了“三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收受*”、“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等专项治理活动。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广大干警剖析问题准确到位,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极大的提高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了清正廉洁理念。三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充分发挥“清风茶社”等平台的作用,先后对15名有违纪行为的干警进行廉政诫勉谈话,使其充分认识到司法廉洁的重要性和违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对20名新近人员开展岗前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上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先后与40多名干警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让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全体干警积极参加各种廉政和道德教育培训,净化灵魂,提升素质和品位。四是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对廉政文化内容不断挖掘和创新,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同时,多向兄弟单位学习,取长补短。先后到县地税局、电业局、市烟草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单位学习,并对廉政文化内容,进行多次更新,将廉政文化同法院各种文化融为一体,使我院廉政文化建设更加丰富,更富有特色,使廉政文化示范引领的作用力得到充分的发挥。规范和完善家庭助廉活动,通过亲情寄语、家庭助廉座谈会等形式助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廉政监察员、监督员的监督工作机制,使他们在社会监督和审务督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年来,廉政监督员多次参加各种监督监察活动,并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卓有成效的推动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全院干警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提升做了大量工作。目前,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正等省纪委验收。

第三、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审务督查,切实纠正“四风”

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将中央八项规定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位干警的心中,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一是进一步规范审务督查机制。充实审务督查力量,成立以监察室、办公室、绩效办、后勤服务中心、法警大队等部门参加的审务督查机构,对干警八小时内外全方位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节假日、双休日、夜间值班等重点节点的干警活动的督查,严防“节日病”的发生。完善审务督察制度。制定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一案双查》等制度。对干警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工作生活作风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二是加大对案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和通报机制,相关部门严把案件流程管理,强化了案件质量和责任追究力度。全年共审务督查62次,成效卓著,营造出了良好的公正廉洁氛围。

全院干警积极投入“整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使活动规范有序,层层推进。针对省法院十月份开展的司法巡查中指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纠正,注重时效。同时在做好对干警廉政教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开辟专栏,接受群众来访和回访当事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扩大教育活动成果。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实或者不成立的,给群众耐心解疑释惑,做好工作,给他们以满意的答复,对反映属实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全年共处违法违纪行为6件16次,其中违反审判纪律3件4人次,违反工作纪律3件12人次。处理方式:行政记过大1次,行政记过1人,警告2人,诫勉谈话5人次。通报批评7人次,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实现风清气正。

第五、深入推进预防建设*工作,完善防腐反腐工作机制

各部门严格按照本部门工作流程和办案程序,进一步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存在的风险点如何预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使每位干警明白工作的风险环节和出现问题应承担的责任。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干警预防*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排查和防范风险点,干警防范和担当意识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少数干警司法不廉、不公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然存在

通过一年的“整风肃纪”专项治理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果。但少数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反腐倡廉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活动告一段落,可以松口气,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从而使原先已解决的问题出现了反弹。从群众反映情况看,个别干警仍然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如有的干警收受礼品、接受吃请、泄露审判秘密、为当事人推荐律师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部门负责人不能尽职尽责,平时对干警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导致在队伍管理上出现不应有的漏洞,为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埋下了可怕的隐患。

201x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坚强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以及上级法院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为民”的法院院训,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抓好法官队伍廉洁自律和廉洁执法教育,立足审判,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深入开展,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20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成立了以院长王利荣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各主管领导进行了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从而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体系,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从源头上治理*是防止*问题发生的有效方法。我院把源头上治理*放在重要工作位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我院根据上级法院和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订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在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诫免谈话制度、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内务、审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我院《20xx年工作意见》、《20xx年审判任务及奖惩实施意见》、《20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规范立案管理试行办法》、《xx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xx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xx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案件信访评估制度的规定(试行)》、《关于建立院长值周检查督导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向院各部门转发了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查暗访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有效预防了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我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了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问题的发生。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法官廉洁自律和司法为民意识

1、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我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经常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性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安排部署。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自觉抵御社会上不良风气的腐蚀和影响。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和利用职务影响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案件查处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严肃执法的重要保证。只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才能有效地遏制*的滋生和漫延。今年,我院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开通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我院在审判大厅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从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二是继续实行审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我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坚持“排期开庭”,进一步完善了《审限跟踪和警示》制度。立案庭每月对各业务庭收结案、上诉及二审改判发还及超审限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各业务庭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100%公开审理。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立案庭通报、及时掌握和发现在审判各个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线索,并予以查处。三是认真处理上级要结果、要回音的信访件,并从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对于信访案件,我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倒查,建立目标责任。在处理上级要结果和信访案件中,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处理。四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方便群众举报。我院进一步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立案后第一次接触当事人时将“随案廉政监督卡”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在案件审结和执结时将该可收回。该卡随案发放,随卷存档,案件评查办每月对卷内无卡或有卡无当事人填写的案件承办人进行一次通报,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案卷进行检查或抽查,并认真收集当事人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方便当事人监督和举报。五是通过案件评查活动法相违法违纪线索。在今年开展的“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中,对1名违规办案的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

3、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院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一是继续执行我院《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诉讼费由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有关规定,彻底杜绝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拘留”以及“告状难”、“执行难”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二是在年初“双节”(元旦、春节)前和“五一”、“端午节”放假前,我院专门针对节假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文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对全院所有公车进行了全部封停,有效地预防了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三是真正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起廉政“隔离带”和“防腐墙”。今年,我院无任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

4、唱响院歌,铭记院训。6月份,由我院院长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作词,音乐专业人士谱曲的法院院歌创作完成。院歌以我院“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奉献”的院训和“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拓进取,团结和谐”的法院精神为主线,融入国徽、天平、公平、正义等法院元素,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场合之前由干警集体大合唱,以鼓舞士气,凝聚心声,陶冶情操,增强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廉洁司法意识。

四、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崇廉氛围,全面加强和促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法院以法院廉政文化为纽带,紧密联系单位实际,着重推出宣教崇廉、励志明廉、活动促廉、制度保廉、警示省廉、阵地育廉、服务兴廉、结贫思廉、家庭助廉、督查固廉等“十廉”举措,制订周密细致的工作实施计划,在全院上下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为构建和谐金城、推动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院坚持经常用干警身边人活生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做到警钟长鸣。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院坚持每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到警示教育室参观学习,组织讨论,写出心得,使广*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参观中接受教育,有所启迪,时刻提醒教育干警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公为荣,以私为耻,以“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指导工作,全面促进法院廉政工作建设。

二是营造崇廉氛围。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人人思廉、倡廉和促廉的廉政氛围,我院通过廉政书画摄影、廉政格言警句,廉政短信提醒,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广大干警随时都能得到廉政教育和警醒,让廉政文化能自然而然地带入到干警的日常工作之中,通过潜移默化地渗透,净化干警的心灵。

三是倡导以德促廉。我院紧紧结合是《道德经》发源地这一区位优势,将道德文化充实到法院廉政文化之中,提升法院文化品位,培养干警公正司法的思想境界和勤政为民的敬业精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以德育人,把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与道德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司法为民教育相结合、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使廉政文化成为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四是丰富廉政载体。我院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专栏、标语等宣传阵地,力求内容上“富”、形式上“活”、载体上“新”,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的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同时,我院以廉政特色教育为依托,倡导廉洁理念,塑造廉洁精神,打造廉洁环境,做到警钟长鸣。让清廉之花在每位干警心中盛开,永远保持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抓不懈。我院虽然在这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干警的整体素质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力量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和完善。

20xx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上三级纪委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决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执法执纪,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院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监察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岗位练兵活动”为工作动力,认真落实队伍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努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 切实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在反腐倡廉斗争的第一线,全面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上半年,我们一是抓紧学习日制度,端正学习态度,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促进自身素质;二是我们采取文件传阅制度,将市高院纪检监察简报、县纪委的简报和本院的文件简报等文件定期进行传阅,对增强自身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积极参加市高院和县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工作培训班学习,在接受培训中提高自己。

二、以“岗位练兵”为动力 努力干好本职工作

(一)起草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廉洁自律责任书等文件;组织全院干警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促进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扎实促进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一是及时转发县委、县纪委及市高院下发的有关纪检监察文件通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并要求各庭科室队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干警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二是精心准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材料,及时刊出反腐倡廉宣传板报,提高宣传效果。三是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章知识问答读本》,积极参加全国“红船杯”党章知识竞答活动,促进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活动。四是积极向市高院、县纪委等领导机关报送我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信息稿件20篇,其中被市高院采用4篇,被县纪委采用5篇。在干警中广泛进行的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和纪律的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干警们自觉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拒绝吃请、拒受礼金和礼品的好人好事时有涌现,如执行庭庭长在忙碌的工作中,遇到一申请人把装有现金xx元的信封塞到他手里,说声“谢谢”就走了。x庭长没有把钱装到自己腰包,当天就交到监察室,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将钱退给当事人。

(三)按照市高级法院“关于规范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管理规定”的要求,我们认真履行对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监督职责,上半年共报高院评估鉴定的案件件,拍卖的执行案件8件,涉案金额xx余万元。我们坚持了到评估拍卖现场进行监督。

(四)上半年,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各上级机关批转的和人民群众及案件当事人直接向本院举报的来信来访共6件(不含重复信件)。对这6件信访举报,纪检监察部门遵照院领导的指示,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向市高院监察室、县人大、县纪委及县政法委做出书面报告。信访工作做到接访耐心不烦躁,听诉专心不冷淡,解答法律热心不敷衍,解决问题诚心不推诿。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法官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及时与庭领导沟通情况,找当事法官进行谈话,当面提出批评和纠正错误。对不实信访举报,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警正名,维护干警的声誉。在今年的来信来访中,没有对干警吃请受贿、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举报,也没有对干警违反“禁酒令”、违反市高院“六条禁令”、违反“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五)我们按照我院目标管理责任制百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划分给监察室的考核职责,认真负责地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打分。推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六)按照纪检监察统计工作的要求,我们每月按时统计报表,准确无误。

(七)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设想

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确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尚不够健全,工作中有时缺乏条理性;对如何监督制约审判权、执行权问题,如何防范干警的不廉洁问题,如何遏制吃拿卡要问题,如何防止干警为案件说情问题,还要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办法,需要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对策。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继续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勤奋扎实地开展工作,自觉为审判工作第一线服务,自觉为抓好我院队伍建设当好领导的参谋;努力创造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