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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优秀8篇)

作者:薇儿 最新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优秀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一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市于5月启动了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于8月-10月对40个市级单位和1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级政府采购已全面涉及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41个单位年初采购预算共计3679.35万元,实际执行采购预算1.31亿元,实际采购支出1.18亿元,节约资金13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69%。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31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违规采购金额共计855万元,其中违规采购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中医院、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电视台。这些单位违规采购情况在类别上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擅自实施采购,二是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在项目上主要表现在违规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93万元,违规采购修缮装饰装修工程212万元,违规采购苗木390万元,违规采购专用设备45万元,违规维修车辆34万元,其他违规采购81万元。

性不强、对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的主观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小,也严重影响到政府采购的计划性管理、影响到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影响到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一些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采购行为还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甚至违规采购的问题。主要反映出这些单位依法办事、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对违法、违规采购的相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到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责令以上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希望市级各部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采购观念,一是要严格采购预算,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符合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并根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二是要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将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程序,推动市级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循环。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二

尊敬的领导:

今年以来,开发区财政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为导向,以“精诚理财、为民惠民”党建品牌理念为主线,围绕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局内党建工作,取得了抓党建、促发展的良好效果,党建组织工作亮点纷呈,现将我局本年度支部述职述廉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为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全局财政干部严格按照要求,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个人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位班子成员自己挤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财政干部参加会计人员专业职称和会计后续继续教育培训、新《预算法》专题讲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t)运作实务等专业培训。支部书记参加了开发区组织的基层党务工作实务、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操作指南和开发区廉洁从政的培训,认真复习参加考试,取得了优良成绩。

(二)加强组织建设,促进财政工作和谐持续发展

落实党建责任制,把一把手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并切实解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慎重选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党员,使更多的新鲜血液充实到革命队伍里,对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和考察,要求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及时做好调动人员党组织关系的转移。今年,我支部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一名、预备党员一名,接收原组织关系在外的党员两名。

(三)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党组织活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按照开发区党工委的要求,局支部紧紧围绕庆七一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学习许巧珍先进事迹,由支部书记发出倡议,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观看许巧珍事迹并撰写心得体会;二是支部书记上党课,会上大家结合徐巧珍的先进事迹怎样把当前财政工作做好、做实进行了热烈讨论;三是结合“三联三送一凝聚”和党员义工365主题活动,到困难户家中进行慰问;四是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使党员在党旗下接受心灵的净化和洗礼,牢记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不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五是开展慰问老党员活动,财政局内退党员双目失明,财政局联系点领导xx局长带领部分党员,购买了水果、粮油等日用品上门慰问;在竞赛过程中,大家踊跃答题,在答题的过程中大家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大家的守法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四)围绕“财系民生”党建品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

我局在创建“财系民生”党建品牌中,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做到抓学习、提素质、强管理、优服务、惠民生、促工作。一是围绕收入目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进行排查、配合税务做好房地产企业清算工作,督促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做好清算工作及时开票,做好安置房税收核实工作并按时清缴和对属地管理企业进行户管调整等一系列措施。

二、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xx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钟楼区的“五个不准“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烟卡、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

(2)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

(3)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

(7)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来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8)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10)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学法用法情况

(一)学法情况:一年来,我局干部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

(二)依法办事情况: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坚持做到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年终决算按照《预算法》执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需要政府采购的一律按照采购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无政府采购正常办理手续的一律拒报。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规事件,无因不作为、乱作为而受到查处的案件以及出庭应诉和参与复议质证的情况,没有发生一人因违纪违规违法受到处分。

(三)遵纪守法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严格业务办理流程,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精益求精,扎实推动财政工作,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至今我局没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以及其它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发生。

我局在开展党建工作中,认真抓好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都不误,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率先在全区创建了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并顺利地通过了验收,被区财政第二次推荐为省级先进财政所,进一步将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融会贯通,以抓好党建工作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以上是以上我支部述职述廉述法情况,请同志们批评、监督。

述职人:

20__年x月x日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三

(1)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监控机制;

(2)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3)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4)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

(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8)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9)其他有关情况。

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及时将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市**局每年都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从采购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等方面制定出了一整套工作流程,遵循公正、公平的采购招标原则操作具体采购过程,使政府采购招标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防范和治理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度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在政府采购中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廉政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把开展阳光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期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系统建设;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使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深刻领会到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市**局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四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舒慧报道 天津市预算单位近日陆续启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记者查询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现,全市目前有68家预算单位已依规晒出了去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账单”。

记者注意到,截至2月17日,天津市已发布20xx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的68家市(区)级预算单位,都公布了本部门(单位)去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额,包括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及占比等。其中,有45家单位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占专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100%,这意味着这些单位全年预留份额都定向支持了小微企业。此外,各预算单位还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公告中列出了每个项目的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据了解,今年1月,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关于主管预算单位每年报告和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要求作了细化规定。其中提出,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分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定向支持”专栏公开上一年度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20xx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可于20xx年3月31日前公开。

除了公开采购执行情况,《通知》还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作了规定。其中要求,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和区财政部门应当在向天津市财政部门提交的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中,要专门报告本部门、本区上一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内容包括需求调研论证情况、采购份额预留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对于采购份额预留情况,《通知》规定报告内容包括: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在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在该部分预算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所占比例,以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比例。

关于其他有关情况,《通知》明确,其报告内容为未达到天津市相关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或者预留份额未执行完成的原因,未按要求予以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的原因,未按规定情形予以上限执行优惠措施的原因,以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天津市财政局还强调,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已纳入财政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重要评分因素,财政部门将通过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报告和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报告、公开或者报告、公开的相关情况、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下一步,天津市财政部门将建立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区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公开工作定期予以通报。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五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268.5亿元,占全市采购规模的72.7%;其中合同授予小微企业185亿元,占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总额68.9%。

一是细化扶持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联合制定了我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明确了预算份额预留、评审价格优惠、降低交易成本等9条扶持措施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着重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明确优惠上限执行情形,鼓励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保证金、推行预付款保函、加快付款进度等。

二是深化督促指导。通过开设网上专栏、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组织在线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培训宣讲,帮助各方当事人准确理解政策内涵和实施要求,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借助预算一体化平台,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督促采购人做好预算份额预留,并通过走访调研、考核检查、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等方式,督促做好政策实施,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和纠正,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为强化政策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市、区两级主管预算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于3月31日前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包括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预留份额、具体项目名称、预留份额执行方式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目前,全市989家主管预算单位(市级136家、区级853家)按要求公告了政策执行情况,晒出了我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账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我市新出台的助企纾困“15条”有关要求,落实落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培训宣讲、调研督促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落实效果,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六

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制定落实落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各级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通过面向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更好地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预算单位在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当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预算,在单位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主管预算单位以部门预算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算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中两个比例未达到要求的,主管预算单位应进行说明,报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算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做好资格审查,应当在采购意向公开、公告(资格预审、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文件中标明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审过程中,专家要履行好评审职责,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对符合规定的项目、采购包及符合其规定情形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

采购人要做好中小企业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合同资金支付工作。对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按时足额支付合同资金,合同履约验收通过后,及时支付合同尾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七

**x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财发(**x)**x号文《关于开展全**x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x县粮局召开政府采购兼职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员为**x县粮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根据**x县政府采购目录对县局和办公用具、车辆等资产采购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月购置小车一辆**x元、**月购置办公用具**x元。**月经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年**月县国资局已核实批复增加**x县粮局固定资产。

(1)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48千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x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x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x千元;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x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x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x千元。

(2)自查采购情况数据:一是**月报告**x县政府经副县长批准购置蒙迪殴小车一辆**x千元,由县粮食储备库出资、其帐目在该单位反映;二是**月报告**x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单位集中购置办公用具**x千元,由收储企业筹资、其支出在收储企业入帐。

(1)资产采购有预算、有批文,但未通过政府采购专门机构采购;

(2)没有公开招投标、而是自行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3)未制定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x县粮局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日后资产购置方面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年初报预算、经批准、由政府采购办或公开招投标采购。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过了三年来公示办篇八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津财采〔20xx〕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以下简称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工作要求

(一)报告主体。全市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政策落实情况,各区财政部门负责向市财政部门报告本区政策落实情况。

(二)报告内容。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和区财政部门应当向市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本区上一年度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需求调研论证情况。对政府采购项目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开展的需求调查或论证的总体情况。

2.采购份额预留情况。(1)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该部分政府采购预算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所占比例,以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比例。

3.优惠政策落实情况。(1)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况;(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3)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加分)情况,尤其是按照《通知》要求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上限的情况等。

4.其他有关情况。未达到《通知》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或者预留份额未执行完成的原因,未按要求予以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的原因,未按规定情形予以上限执行优惠措施的原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各报告主体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等。

各区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本区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报告的具体内容。

(三)报告途径。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和各区财政部门在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中,列专题报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其中,20xx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可单独报告。

(四)报告时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具体时间按照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其中,20xx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可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告。

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一)公开主体。政策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由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统一负责。

(二)公开内容。政策落实情况公开的内容为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具体内容以《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模板)》(见附件)为准。

(三)公开途径。政策落实情况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分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定向支持”专栏公开,具体操作方法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操作指南》(可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四)公开时间。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一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其中,20xx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可于20xx年3月31日前公开。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告和公开政策落实情况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区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本部门、本区所属预算单位在抓好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公开工作。

(二)统一口径,保证时效。各部门、各区要准确把握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公开的有关要求和指标口径,尤其是要把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报告和公开范围,确保报告和公开内容完整、准确。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基础信息的整理和录入,严格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报告和公开工作,保证工作时效,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管,压实责任。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已纳入财政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重要评分因素,财政部门将通过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报告和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报告、公开或者报告、公开的相关情况、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市财政部门将建立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区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公开工作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