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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大全5篇)

作者:薇儿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大全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篇一

我是xx中学高一xx班,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村里。家里有x口人,爷爷奶奶我和弟弟妹妹都没有劳动能力,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身体不好,一直过着非常拮据的生活。

后来,父母失业后一直在家里工作,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三个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只能向亲戚借。爷爷一直坐在轮椅上,每年的治疗费用很高,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生活费用。

我家只有xx亩左右的旱地,全家的月收入也只有20x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生活费一直困扰着我们。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学校的帮助,特此申请学校困难补助。请领导相信我,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用我的实际行动来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篇二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 自然 水土 地方 村庄 整体 同步 安置 旧房

新家 协议 按期

学与用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篇三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仪陇县马鞍镇南海新农村综合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于马鞍镇东侧,距离县城东部约60公里,辖南海、大梁、永安3个村5个社。该项目是依托于仪陇县马鞍工业园、马鞍场镇建设的异地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于2012年底启动,涉及5个村14个社,共274户1554人。项目分两期进行,总投资约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住宅496套,共分三种户型。

二、主要特色

该项目紧紧围绕“生活有家园、就业有门路、生存有保障”的目标,创新了拆迁安置模式,突出“三高五结合”的特色,力求建设成为以传承客家文化为主,集游、购、娱等为一体的易地扶贫搬迁的现代农村社区综合体。

(一)“三高”提形象

一是高起点规划。该项目定位为打造极富民间特色的

“中国客家民俗风情园”,邀请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进行规划设计。以“人地共生,风情山寨”为目标,紧密围绕“自然、人文、宜居、发展”四大核心理念,营造原生态农家风情与自然景观,凸显客家文化特色的现代人文景观,并满足现代农民安置的确保生活、宜居发展的需求。

二是高标准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群众的不同需求,按照高质量、高标准的建筑水平,设计了三种户型,一楼房屋均作为商业经营用。

三是高速度推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立项,获取合理市场配置资源拉动建设,农户积极配合促进工作开展,该项目现即将完成场平工程。

(二)“五结合”求发展

一是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综合体项目紧邻马鞍场镇,配合马鞍场镇各项目建设,力求繁荣商贸经济,实现小城镇建设一街一景、一楼一景、一步一景、步步有景的目标。

二是与工业园建设相结合。马鞍工业园是仪陇县重点打造的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园,目前入驻园区有三家企业,总投资33.6亿元,园区建成后将实现工业产值约52亿元,提供8000多个就业岗位,从而极大的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

三是旅游文化相结合。马鞍镇作为朱德总司令的家乡,是全国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正全力打造全国伟人红色旅游经典示范区。南海新村项目将以此为契机,结合客家民族文化,着力发展旅游业。

业,从而优化市场配置,全力打造商业聚集地。

五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资源合理利用、产业开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求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和谐局面。

三、发展前景

目前一期工程规划共为六个主题体验区:即客家围屋 体验区、客家会馆体验区、客家民俗(如婚嫁、餐饮等)体验区、客家商业体验区、三乡文化(书法、剪纸、篆刻)体验区、农耕文化体验区,住宿房屋围绕主题体验区有机分布,同时还布置了为居民服务的幼儿园、社区活动中心、医疗中心等公共设施。二期工程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客家博物馆、特色街区等规划设计。未来的“中国客家民俗风情园”将成为集自然、文化、居住、旅游、商务为一体的农村综合体,是中国西部客家文化的.集中展示园,并在改善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改善景区风貌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工作进展

(一)征地拆迁安置成效明显

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32户,拆除房屋31座,坟墓迁移 78座,并完成异地扶贫搬迁近300亩用地、高速公路连接线、二三号路及坟墓集中安葬点的青苗、林木和坟墓补偿款发放。

(二) 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平工程正在紧张施工,预计本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预计7月份启动建设。

五、主要问题

由于项目规划起点高、涉及群众面积大、搬迁工程规模大、配套建设投资大等因素,项目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恳请上级领导重点考虑。

仪陇作为朱总故里、革命老区,、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规划发展,项目落成后,我们一定要更加想民众之所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借鉴优秀经验,让南海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综合体项目成为真正引领群众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的坚实桥梁,以实际行动回报各位领导对仪陇的关心和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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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篇五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