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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优质6篇)

作者:ZS文王 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优质6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林业行政执法手册摘录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闷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5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

※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闷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权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树不足50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树50株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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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可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守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

※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每年9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100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1000公顷的(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至500元的罚款。

※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程序: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2人,询问当事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决定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植物检疫: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娄、花卉和其它森林植物;

(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50至2000元罚款。

※林业站职责: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

(一)办理运输证的具体名录

1.原材:原条、原木、小径条木、棒材、旧屋料等。

2.锯材:枕木、板材、枋材、地板条、砧板、木线条等。

3.人造板:刨花板、胶合板(竹胶合板)、纤维板、细木工板、拼板、木丝板、单板。4竹材:毛竹、各娄杂竹、竹筒、竹尾、竹片、竹地板、竹凉席、竹筷、竹牙签等竹制品。

5木、竹制品:家具、包装箱、冰签、木棺及其它以木竹为原料的成品、半成品;木竹制工艺品和从百货商店、家具市场购买的成品家具不列入凭证运输范围。

6移植的商品活立木:树桩、树桩盆景、胸径5厘米以上的商品活立木。苗圃、花卉基地定向培育的林木种苗除外。

7.其它:商品薪材、木炭、树蔸、木片、木浆(含木、竹浆纸)、木粉等。

8.松香及其产品。

(二)不需办理运输证:

1.运输木、竹制工艺品的;

2运输木、竹制品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下的;

3.运输在商场购买的木、竹制成品并有购货凭证的。

(三)运输下列木材在申办木材运输证时必须提供如下凭证:

4人造板及其它木制品要有收购原料的运输证或者其它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6个人搬迁携带的木材、家具,要有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7基建单位剩余木材要有由原购材运输证和基建单位申请,经当地林业部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的证明。

(四)木材运到终点又需转运的,凭原木材运输证、检疫证、检尺码单,经木材存放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后,换领新的木材运输证。

(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将木材发运出去的,持证人应持原证在有效内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六)木材运输证原则上实行“一车(船)一证”并随货同行。对运输“四同一”的批量木材(即同一起止地点、同一起运时间、同一货主、同一运输工具)可核发一份木材运输证。

(七)汔车县内运输1天以内,省内运输1至4天,出省运输3至7天;船、排和火车运输不超过45天。

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我镇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稳步发展。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标语、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一的干部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所利用集市日与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国土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镇兽医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向群众公开涉农补贴和优惠政策;镇水利站在镇集市期间,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办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镇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镇属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3、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xx区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镇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和“卫片执法”,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5、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使动物防疫率达到90%以上。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实践主体,其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2、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4、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大投入和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5、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自我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

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他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执法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为切实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留岗,否则待岗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加强了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及廉洁从政制度、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文明执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并且实行岗位责任制,专人专责,划分区域,派专人分包重点乡镇,并且经常联系沟通,将本区域内日常工作互相交流,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做到了点面结合,不留死角。要求执法人员签定责任状,对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将严厉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突出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坚持长期监管,对各乡镇小经营门市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认真完成局交办的项目建设任务。

(一)加大标签查处力度,确保标签规范。7月份组织全队职工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药经营门市进行标签抽查,并及时整理上报。共抽查标签262个,对不合格的22个农资品种进行了登记保存,劝退、责令改正了8个品种,禁止经营13个品种。

(二)加强市场监管。坚持“高毒农药全面查,农药标签重点查,产品质量经常查”的'指导思想,在用药高峰期,集中查处五种违法行为:即生产、经营未经登记和假冒登记的农药产品、制售假劣及禁用农药、标签不规范的农药产品。结合市场检查,以除草剂为重点对标签不合格的常规农药产品、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进行查处,并严厉查处含有五种有机磷的复配农药及高剧毒农药和杀鼠剂,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确保农民用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在低毒农药特别是蔬菜用药中掺杂高毒农药和国家禁、限用农药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第三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车辆50辆次,查获不合格农药0。8吨,查处违法案件48起,其中修改标签内容案件21起,无农药登记证号案件2起,以肥充药案件12起,无证经营案件14起,共处罚款6万元,有效打击了不合格农药经营行为。

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上半年,全县执法监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上半年以来,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1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市级立项5个,自办1个,协办(三共同)3个。通过执法监察,共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5条,发出督查通报4份,受理投诉件及领导交办件9份,办结率100%。





上半年,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监察局统一布置,从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6月对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5个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保证了专项督查工作落实。二是把握督查重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法人责任制、进度、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9次,采取现场察看、审查资料、帮助指导、解决困难、组织讲评等方法全面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迎接了中央扩大内需监督领导小组对我县的检查,对县中医院项目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截止目前,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已进入验收阶段。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从年初监督检查以来,对工程进度缓慢,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建设部门及项目部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2条,组织讲评2次,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落实,统一规范了资料目录,资料建设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滞留、挪用、挤占资金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年初,按照高委发[20xx]14号文件关于《20xx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实。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建设、卫生、工商、市容、创卫办、爱卫办等部门开展了对县各镇、各部门履行职责,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创建薄弱环节重点跟踪。对各镇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镇容镇貌、农村卫生环境、农村无害化改厕等重点薄弱环节,采取跟踪检查,责任到人,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当场反馈了问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提出监督工作建议10条。



上半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县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卫生、交通、环保、建设、工商、供电、公安、农林局及淳溪、阳江镇等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把固城湖水域船舶整治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归类、规范、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深入船户调查摸底,紧扣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对固城湖水域内所有船只进行了登记分类和清查,对从事餐饮经营的船只进行友情提醒和宣传教育。三是着眼长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对航道水域坚持常规性检查和动态检查,拆除经营招牌4块,就餐指示牌1块,发放告知书400余份,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队伍及巡查制度,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对我县“龙墩水库加固除险”、“湖滨大道西段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监察。组织了2个重点工程项目4个标段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合同》,实行了双合制。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中标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和协调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6月上旬,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通过招投标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



上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对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了宣传学习。会同县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若干规定》,增强他们依法招标、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利用标语、橱窗、黑板报对《若干规定》进行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在深入学习和理解《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督促县发改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审计服务、工程监理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会同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备案管理等规定。通过执法监察,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了建筑市场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



上半年,按照高政发[20xx]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动了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一是加大组强领导力度。召开了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议,下发了对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今年10月底前100%上网运行。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为提高县行政服务办证大厅运行质量,组织对外经局、农林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不符合规范,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导,对重点单位多次上门辅导,共组织2次业务培训,33个执法部门负责人员共计170多人参加,提升了各单位人员对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和运行能力。



上半年,县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镇的民政经费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中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四座谈”的方法,对每镇10-15户的经费领取对象,验看银行卡和发放标准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检查质量。检查中对个别镇因财政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费发放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



上半年,按照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20xx年至20xx年城市房屋拆迁和征地拆迁项目执法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各拆迁项目指挥部等为成员单位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议,布置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由县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提出了做好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了对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我县拆迁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检查,确保专项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对拆迁前期管理、补偿安置、补偿费用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采取了听取汇报与座谈相结合,走访与查看相结合,先后听取汇报6次,查阅了20xx年至20xx年房屋拆迁项目的资料台帐,走访拆迁户10户,电话抽查了解拆迁户10户,发放民意调查问答30份,收回30份。截止目前,共检查房屋拆迁项目11个。其中县城房屋拆迁项目8个,拆迁面积43603平方米;征地房屋拆迁项目3个,拆迁面积64800平方米。重点选择了20xx年湖滨大道征地拆迁项目和20xx年县木材厂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了深度检查和剖析,共查找问题6条,对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及遗留问题等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目前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入整改完善阶段。



上半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对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成效还不明显。二是执法监察项目监督检查不够深。特别是在工作面广、量大时,工作不够深入。三是执法监察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手段单一。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暑的工作任务;

(二)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

(三)开展对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促进机关及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

(四)继续开展对扩大内需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科学发展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对“重点工程”跟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有关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七)开展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

(八)继续规范和推进基层纪委监察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把它纳入了重要议程。一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初,我局相继健全完善了《关于印发等九项水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印发了《关于20xx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xx水发〔20xx〕号),对我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支队工作职责、培训制度、执法统计工作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了水政水资源科人员,强化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工作。三是落实执法责任。我局将执法职责分解到相关科室,落实到人员,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职责到位、责任明确,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促进了廉洁勤政、公正执法,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奠定了基础。

我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每个业务科室都有执法职责。规范文件的制定,办案程序的规范尤其重要。因此,我局规定,制发规范性文件统一由水政水资源科负责把关,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发的文件,都要经水政水资源科审查,以确保所发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了不规范的文件出台。在整个执法文书的制作、收集、整理、备案、归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四川省执法文书式样》格式操作,坚持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调查、取证程序化,备案、归档明细化。

在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市水利局主要是监督检查,对于各类水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绝大多数是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保证执法程序合法,准确公正办案,10月底市水利局举办了水法培训班,全面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还开展了渔业法执法检查,并就新《水法》贯彻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通过培训和检查指导,全市水政监察人员做到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准确公正办案。今年,全市水事案件的查处未出现错案或败诉案件。据统计,全市共发生水事违法案件26件(其中河道管理8件、水工程管理10件、水资源管理4件、水土保持案4件)、水事纠纷30起,都做到了依法处理,保证了水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全市水利系统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首先是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执法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其次是坚持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第三是确定局长、副局长和水政水资源科人员为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员,对全市涉水案件实施监督检查。第四是明确行政执法赔偿范围和责任,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办法,从而保证了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四川省水政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府发〔20xx〕11号)、《xx市优化环境警戒制度》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水利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要求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必须建立一支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学习培训制度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的水政执法队伍。按照这个目标,我们切实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市水利局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局长和有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水政水资源科为办事机构,承办全市水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投诉。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市审改办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保留了39项行政许可。我们随即将行政许可逐一落实到了相关科室站,并将所有水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一年来,作为水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注重把各项水利建设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严格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水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专项活动,坚持做到公务活动“十不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推动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三同时”、采砂许可、水产捕捞许可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涉及水事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优化了水行政执法环境,促进了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工作总结执法小标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一、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制。

我局将社会管理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有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责任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全年专题研究社会管理工作6次;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不稳定因素分析排查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不稳定情况;积极完成县综治办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二、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由于我局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大厦内,因此由文新广局统一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制定了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建立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利用专栏、会议等形式宣传平安创建活动,干部群众平安创建知晓率达100%;参与西园社区治安防范,按时交纳群防群治经费,机关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单位办公区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案件发生。

三、认真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部门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定政策、上项目、作决策前,准确预测提示风险,及时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因重大政策的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引发不稳定事件。

综上所述,201x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局领导和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勤奋务实,力争使工作再上一个台阶。